金大立食品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9-100006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10/13
- 違規日期
- 2020/08/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排放含污染物之廢水於周界外溝渠,經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pH值為5.1(標準值:6~9)、懸浮固體為287(標準值:30)及化學需氧量為1320(標準值:100),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9年10月19日改善完成,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及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三段五九六巷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三段596巷70號
- 統一編號
- 1289862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