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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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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12
- 處分日期
- 2022/08/30
- 違規日期
- 2022/08/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之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進行事業廢棄物申報流向勾稽作業,經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之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於110年8月至110年11月期間申報產出量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0%,且經本局查核貴公司申報資料確實超量,且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新光村虎坑巷五二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新光村虎坑巷五二之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