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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文號
41-101-09119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2/09/25
違規日期
2012/09/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限請101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時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臺中市臺中港特定區一期二階重劃區土地(清水區市鎮北段57地號等26筆土地)
統一編號
588073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