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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10
- 處分日期
- 2017/07/18
- 違規日期
- 2017/05/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港口段0193-0029、0193-0086、0193-0107~0193-0112、0200-0000地號進行露天堆置土石方,現場量測堆置物體積達5萬立方公尺以上,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堆置製程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6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貴公司1年內第3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6-120008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保社里旗楠路八○巷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中榮里許中營二四之一一、之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