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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煌畜牧場

文號
30-113-11001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1/13
違規日期
2024/07/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7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抽水站(原廢水收集池)牆面上設置2個不明管線孔洞;雨水陰井內設置原廢水溢流管;有一灰色連結藍色軟管線,藍色軟管端放置於嘉南大圳,另一端灰色硬管端則放置廢水處理單元抽水站(原廢水收集池),上述事項與核准之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本局於113年10月15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限期113年11月15日改善完成,本案於113年11月15日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3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埤子頭小段一六七七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埤子頭小段167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