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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違規日期
- 2020/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本局已於109年1月30日中市環稽字第1090007660號函附裁處書(字號:41-109-010168)限貴公司於109年2月24日前完成改善在案,請貴公司儘速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倘經本局再次查獲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一三二三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竹圍段0424-000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