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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40031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違規日期
- 2023/03/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3月23日至貴公司第二廠執行督察,發現「廢氣處理程序」有產出廢濾袋(代碼D-0899),未曾申報產出、清理情形,111年7月~112年2月期間未申報集塵灰(代碼D-1099)產出及廠內再利用情形,且未正確申報111年8月~112年1月收受之潛弧銲渣(R-1104)每月使用、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一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