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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1/02
- 違規日期
- 2017/11/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1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嘉義廠產出之事業廢棄物中,106年1月、3月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106年1月、4月之植物性廢渣(R-0120),產出、貯存及聯單質量不平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成功街一號、成功二街八號、成功街二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成功街一號、成功二街八號、成功街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