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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8-110056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違規日期
 
                - 2019/10/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義安街70巷29號對面(理想段1743、1743-1、1743-3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之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海佃里國安街五六巷一一一弄三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義安街70巷29號對面(理想段1743、1743-1、1743-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