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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郁企業有限公司大發廠

文號
44-108-04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4/02
違規日期
2019/01/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1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107年8月申報產出廢電線電纜粉碎分選回收產生之集塵灰(代碼:A-8401),惟廢清書未填報是項廢棄物,另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E-0221),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貯存地點與廢清書之廠區配置圖(廢料貯存區)不符,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及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富民街一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富民街17號
統一編號
9715931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