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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津家禽屠宰場

文號
30-101-01000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1/03
違規日期
2011/11/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27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三隆里光明路二段八六八巷一三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三隆里光明路二段八六八巷一三六號
統一編號
1072596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