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4-030012
- 處分日期
- 2025/03/24
- 違規日期
- 2025/02/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經查貴公司原物料堆置於室外與許可不符,另原物料(羽毛)直接貯存於場內應列污染源、現場新增2台乾燥機及冷卻機,設備之新增應於異動核准後使得裝設、乾燥爐製程為批次操作,每批次實際操作量為2噸左右,每批次8小時。(需異動或變更)、3台旋風分離器,其中2台壓差計故障、A104文式洗滌塔液鹼加藥馬達故障、A105洗滌塔,未設置PH檢測計及洗滌液流率為450 公升/分鐘,許可核定30~300 公升/分鐘、另原物料及防制設備操作條件皆未有操作紀錄。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興華村忠興六一之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興華村忠興六一之二○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