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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峯牧場

文號
30-108-010018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9/01/19
違規日期
2018/09/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罰鍰金額
NT$13,503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07年9月25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日紀錄用電度數及放流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3503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科工段一一九地號,科工段一二○地號,科工段一二一地號,科工段一二二地號,科工段一二三地號,科工段一二四地號,科工段一二五地號,科工段一二六地號,科工段一二七地號,科工段一二八地號,科工段一三○地號,科工段一三一地號,科工段一三五地號,科工段一六二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大北勢段甲六埤小段一之五二至一之六一、之一七九、之一九六、之一九九、之二○一、之二一二、之二一三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