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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40040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違規日期
- 2019/03/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19)、其他含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49)以塑膠桶盛裝,惟未標示貯存日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及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石化三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三路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