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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10010
- 處分日期
- 2023/11/23
- 違規日期
- 2023/06/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2年06月23日14時5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發現場內一鐵架內裝有生活垃圾並有焚燒之跡象,且該點為場內作業區,非該場人員無法輕易進入,故排除其餘行為人可能。 2.經提供之陳情資料,該場有露天燃燒之事實,燃燒物為生活垃圾,並告知負責人請其移除鐵架,並告知場內員工,勿有露天燃燒情事再度發生。3.上開情節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從事燃燒導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坪頂村清水溪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坪頂村清水溪1-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