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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00016
- 處分日期
- 2022/10/19
- 違規日期
- 2022/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11年8月1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配合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搜索行動,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人員督察,經查核貴公司善化廠申報資料,發現廢氣處理程序產生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於110年11月及111年11月申報產出量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0%,未依規定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小新里小新營三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小新里小新營三二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