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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成塑膠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4-06000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6/09
違規日期
2025/05/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臺南市政府環保局)113年5月22日查獲平和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平和公司)於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柚路398號廠外堆積大量廢塑膠混合物且從事切割作業,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規定,案經該局、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下稱環境管理署)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下稱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於114年2月25日聯合督察、搜索平和公司,發現貴公司將廢塑膠膜頭(R-0201)及廢木材棧板(R-0701)委託平和公司再利用,先予敘明。2.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114年5月2日約談貴公司,環境管理署、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配合督察,發現載運貴公司廢木材棧板之清除車輛車號為KLJ-3637,係統欣交通有限公司所有(經查非屬廢棄物清除機構),貴公司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未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路四一七號之一
違規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路四一七號之一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