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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2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違規日期
- 2020/11/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19時04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未發現異常排放,其廢(污)水處理設施運作中。2.經會同該場負責人○○,其表示目前約飼養兩百多頭豬隻,惟查核該場水電錶累計讀數每日操作紀錄表,發現於109年07月13日起迄今皆未紀錄。3.上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法告發。4.已當面告知該場負責人○○違反上述法令,如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5.另告知業○○應妥善記錄並確實遵守環保相關規定,以免再次受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二崙鄉惠來厝段一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二崙鄉來惠段497、49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