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林獅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林獅牧場

文號
30-110-020019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02/23
違規日期
2020/11/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19時04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未發現異常排放,其廢(污)水處理設施運作中。2.經會同該場負責人○○,其表示目前約飼養兩百多頭豬隻,惟查核該場水電錶累計讀數每日操作紀錄表,發現於109年07月13日起迄今皆未紀錄。3.上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法告發。4.已當面告知該場負責人○○違反上述法令,如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5.另告知業○○應妥善記錄並確實遵守環保相關規定,以免再次受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惠來厝段一二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來惠段497、49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