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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60034
- 處分日期
- 2020/06/30
- 違規日期
- 2020/04/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原廢水WM01(調勻槽(T01-1)採樣代表):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7,700mg/L(許可登載核准最大值:7,500mg/L);檢測化學需氧量7,700mg/L(許可登載核准最大值:5,000mg/L),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檢測結果超過核准最大值,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另製程用水來源有使用地下水,惟許可證(文件)僅登載使用自來水,現場查核製程用水來源與許可登載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貴公司於陳述意見時檢送地下水馬達開關拆除之證明,核已改善完成,本府不另訂限期改善或補正期限,惟原廢水WM01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部分,請貴公司應於109年8月30日前,提送恢復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或辦理許可證(文件)變更之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八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