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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洋冷凍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04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4/20
違規日期
2015/03/19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罰鍰金額
NT$2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5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1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從一重處罰,故本局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項次一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永洋街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永洋街二○號一樓
統一編號
8201608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