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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山寺

文號
23-099-04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5/12
違規日期
2010/02/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5月27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敝1項、第8條第1項、第9條第1項及第10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一五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旗山區佛光山弘法廣場八正道ˋ接待大廳工程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