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6-080015
- 處分日期
- 2017/08/11
- 違規日期
- 2017/06/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6年5月19日至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清除銅及其化合物(總銅)(代碼:C-0110),計2車次,約17~18噸,非法棄置於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鎮廠內,本局106年6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除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簽訂清除合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澄清路一八一號一三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2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