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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5002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5/27
違規日期
2019/05/0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39-00號),核對107年度原物料報表,M01製程之原料(雞肉)年使用量為608.24公噸、原料(大豆沙拉油)年使用量為64.296公噸及產品(冷凍調理包)年使用量為2,645.586公噸,皆已超過許可證登載條件110%(雞肉年核定用量500公噸、大豆沙拉油年核定用量54公噸及冷凍調理包年核定用量2,246.8公噸)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一路一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一路一三號
統一編號
23107476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