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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05
- 處分日期
- 2023/10/02
- 違規日期
- 2023/09/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112年7月26日提送承攬「毅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住宅拆除工程」(管制編號:E52A4455)事業廢棄物解除列管乙案,經本局112年8月31日現場查核發現尚有部分廢棄物未清除完畢,另台端於112年9月15日來函,案附「營建混合廢棄物運送處理遞送聯單」,委託安豐環保有限公司112年9月14日清運營建混合物(R-0503)數量0.63公噸至光彌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惟來函所附聯單,非屬依規定以網路傳輸申報方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崇文路六○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金區文武二街一三號、文武二街一一巷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