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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風溫泉會館

文號
30-101-110003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2/11/29
違規日期
2012/10/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之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三計算結果(如附件裁處罰鍰額度計算表),應裁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整。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德陽路三○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德陽路30號
統一編號
1490357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