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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6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9/11
- 違規日期
- 2019/05/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民眾陳情案,本局於108年4月24日及5月10日派員前往朴子市崁後里崁後83-23號旁(朴子市崁後段南崁小段757、758、758-1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產出之產品(060033砂石混合物及060099其他土類)回填於前述地號(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另查嘉義縣政府核准之處理許可證,資源化產品之用途範圍,供非農用之工程填地、基地、路堤、填築材料使用。貴公司產品用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顯不符處理許可證所載,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鹿草鄉後堀村山子腳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崁後段南崁小段757、757-1、758、758-1地號(太保市安仁里祥和三路東段90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