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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28
- 處分日期
- 2025/02/24
- 違規日期
- 2024/11/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院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醫院、醫事機構,並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00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113年1月1日至11月18日間,消毒放流池(T01-07)之量測操作參數(加藥量(漂白水))未依許可規定之記錄頻率確實記錄,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4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下圭柔山九一巷二號一至四樓、地下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下圭柔山91巷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