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0-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1/05
- 違規日期
- 2020/10/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27日派員前往督察,查貴公司廠區內雨水溝發現有浮油,其製程產出廢油水和雨水混流,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030014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社南里大同路五一三巷一三二、一三六號、復興路一巷三二弄一五、一七之一、之二、之三、之五、一九之一、之二、之三、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社南里大同路五一三巷一三二、一三六號、復興路一巷三二弄一五、一七之一、之二、之三、之五、一九之一、之二、之三、之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