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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30027
- 處分日期
- 2023/03/16
- 違規日期
- 2023/01/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月16日派員至經濟部工業局觀音工業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雨水放流口(RD09)勘查,現場排放水質呈現明顯濁白色並帶些許浮渣之情形,再至貴公司雨水放流口稽查,亦有大量濁白色廢水排放情形,其前述水體污染型態皆相符。經查前述污染源係自貴公司112年1月15日發生火警所產生之消防廢水,因未有效使用相關設施圍堵,造成明顯消防廢水經廠內雨水溝渠再續流至廠外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富林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一路一八號及源遠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一路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