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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10008
- 處分日期
- 2019/01/11
- 違規日期
- 2018/11/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號),本局於107年11月21日查詢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發現以下違規情事,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向本局辦理變更:一、貴公司原登記負責人及營業地址為林秋琴及本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359號4樓,惟於106年12月15日變更為賴平霖及本市土城區延壽里延壽路25號5樓。二、原核准清運機具(車號:S5-899),已於107年4月3日變更為KEC-0362。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延壽路二五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延壽路25號5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