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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50010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違規日期
- 2020/03/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即瑩大企業社)109年3月30日函申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指定代理人,案附勞保投保資料明細,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蘇稚妍已於109年2月19日離職,惟台端(即瑩大企業社)未依規定於15日內(109年3月5日前)指定代理人報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赤崁東路九○巷五之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赤崁東路90巷5之2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