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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屏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12-05008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05/31
違規日期
2022/09/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二廠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本局111年9月20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下列違規情形:一、每月塑膠粒產出量等於銷售量,庫存量均為0。再利用廢塑膠不用申報銷售情形,胡信昌及呂美娟表示銷售記錄與憑證均包含其三廠、民生廠,未單獨針對二廠記錄。二、現場無再利用紀錄供查,貴公司二廠會計兼申報人員呂美娟表示每月所申報之R-0201未包含G-0201,G-0201來源為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並提供111年1月至111年9月15日收受量統計共648.2公噸。綜上,是貴公司二廠對於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未作成紀錄並妥善保存三年,留供查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三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開發六路33號
統一編號
8928849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