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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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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5/01
- 違規日期
- 2018/0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7年2月勾稽貴公司承攬新竹縣湖口鄉公所綜合大樓暨愛勢村集會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101府建字第696號(管制編號:J59A7139)106年04月至106年11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於106年4~11月份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1)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以上事實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六三六號二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63號2樓之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