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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正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110002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9/11/29
違規日期
2019/10/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營建工地進行消防管線測試作業,未設置有效防治設施,致消防泡沫水溶液注入路旁雨水側溝,污染物沿雨水下水道系統,流入景美溪,污染水體)(景美溪:丙類水體)(污染長度約200公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四段四一五號一二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景興路與景美街交叉口下雨水涵管
統一編號
7067875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