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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3-01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違規日期
 
                - 2023/12/12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經系統勾稽功能比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及「運送表單填報系統」資料,並由本局於112年12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查核確認,貴公司確實於112年10月2日、112年11月9日委託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壬基酚,95~100w/w%)之跨區運送行為(運送表單編號:64E2301243165011120511、64E2301243165011120590;起迄運地:本市至臺北市),且貴公司於該批聯單中亦係申報為毒性化學物質之所有人,惟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貴公司未依規定委由加入同一全國性聯防組職之運作人運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