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高良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3-050012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5/17
 - 違規日期
 - 2024/04/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4月17日17時至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廠外地面有污水疏漏情形,貴公司人員現場表示因洗車台迴流管止水閥阻塞故障,致洗車台廢(污)水未能迴流至沉砂池,而溢流出洗車台並流至廠外地面,且未於3小時內通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高楠里高楠公路九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95-1號
 - 統一編號
 - 5095188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