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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12-10000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10/03
違規日期
2023/09/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據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點數4點;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9條裸露區域舖設粗級配或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22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112年11月3日期限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 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1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13-010002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鹿和路三段四九八巷一三九之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段56-6、56-7、56-45地號
統一編號
5413352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