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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文號
40-111-07005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7/27
違規日期
2022/05/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貴事業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1桃廢處字第003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處理機構應配合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進行錄製影像調閱檢視,並於錄影系統故障或無法清晰顯示內容時,應即時通報核發機關,並應於七日內完成修復。如無法於七日內完成復,應檢具書面資料報核發機關核准,並依核發機關核准之期限內完成修復。」規定辦理。2.本局111年5月13日至貴事業巡查發現110年6月1日錄影系統有多支攝像頭故障無相關畫面保存,經本局111年6月27日函請貴事業於同年7月8日完成修復,惟貴事業111年7月7日佳龍發字第1110030號函復表示無法修復,其未依本局核准之期限完成修復,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統一編號
9721197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