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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清榮畜牧場

文號
40-110-060003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06/07
違規日期
2021/03/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03月04日時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未發現異常排放之情事,惟於該場前方路旁有放至死豬之情形。2.上述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地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並告知如有疑義應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5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吳厝里吳厝路十一鄰一○四之七號吳厝段一二○九、一二一○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吳厝里吳厝路11鄰104-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