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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70010
- 處分日期
- 2018/07/17
- 違規日期
- 2018/04/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順揚起重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990號),經查發現有下列違規情事:(一)負責人及地址變更,未於變更後30日內辦理許可證變更事宜。(二)貯存廢棄物(保麗龍) ,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或轉運之設置,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一三○巷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埔路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