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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08-10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0/03
違規日期
2019/07/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108年7月2日提報「處理機構錄影系統(CCTV)設置」備查案,未依規定於發布施行之日起六個月(108年6月22日前)內完成錄影系統設置改善,並報核發機關備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之1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裕民街二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裕民街29號
統一編號
1638254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