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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00008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違規日期
- 2017/09/27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於本縣永靖鄉東寧村東寧巷55弄133號1樓從事汽車、機車、自行車及其零件加工作業。因現場廢鋁屑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受其鄰空壓機濾水器管路洩漏沖刷致污染地面。案經本局於106年9月27日派員現場稽查採證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已現場立即清理受污染之地面,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仍請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貯存製程產出之廢棄物,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永靖鄉東寧村東寧巷五五弄一三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永靖鄉東寧巷55弄133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