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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40017
 
            
            
            
                
- 處分日期
 
                - 2019/04/09
 
            
            
                
- 違規日期
 
                - 2018/09/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8年2月18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車輛買賣契約書,經查詢車籍系統,發現清除車輛(原車號:KEB-7590,目前車號:KLD-3277)於107年9月11日過戶至展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該清除車輛已非貴事業所有,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正義一路二七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正義一路二七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