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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10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違規日期
- 2020/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6日派員執行南部空品淨化行動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清理廠房產出之廢粉塵,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產出該項廢棄物,且堆放廢粉塵及非有害廢集塵灰(D-1099)等約近100袋太空包,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