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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7/16
- 違規日期
- 2019/09/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108年9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及法務部調查局彰化調查站執行督察,貴公司為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查於106年取得清除許可證起,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許可清除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均未有實際清除營運行為,且無營運紀錄,其停止營業已逾1個月以上,未於滿1個月後15日內申報暫停營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勝利村蘭州三街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勝利村蘭州三街2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