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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2/07
- 違規日期
- 2022/06/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1年6月21日查獲貴公司收受並貯存之固狀不明廢棄物,現場發現以太空包方式堆置於廠外,現場亦有未洗淨之廢塑膠容器(內含稀釋劑),均以太空包方式堆置於廠外,惟本局續於111年12月2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原收受並貯存之固狀不明廢棄物已不在現場,另經現場人員蕭晨洲先生表示,已於111年6月22日至24日之間由貴公司自行清運,清運至何處不明,貴公司未委託合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長興路四段七一巷一二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長興路四段七一巷一二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