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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責任台灣省事業廢棄物處理設備利用合作社

文號
40-110-10001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10/04
違規日期
2021/04/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社從事有機堆肥作業,為肥料及氮化合物製造業,本局於110年4月22日至現場稽查,經查場內廢棄物堆置區內及產品堆置區無中文標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元長鄉西莊村西庄三○○之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元長鄉西莊村西庄三○○之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