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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7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7/18
- 違規日期
- 2023/05/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5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3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苳段421-12地號等8筆起造之「合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稽查,發現(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鐵板)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二)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綜上,合計缺失點數14點。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並限期於112年5月29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31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上述缺失記點仍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茄苳段421-12地號等8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