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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0-110002
- 處分日期
- 2011/11/03
- 違規日期
- 2011/09/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3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並於101年2月5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1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97年5月1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0970033963A令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項次一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山湖村山腳路一段六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山湖村山腳路1段65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