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廠
- 文號
- 30-106-020004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17/02/09
- 違規日期
- 2016/12/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南投廠從事商標紙及膠帶製作,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27日督察時,經巡查其廢水處理設施,分別於慢混池(T01-4)及最終沉澱池(T01-5)各1之不明管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自強三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自強三路一、二號
- 統一編號
- 61943713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